行政院環保署為促進企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宣導企業推動環境政策與管理、能資源節用、污染防治減量、環境參與等工作,期透過企業的響應與努力,朝向「企業永續」邁進,為擴大企業參選,本署於110年3月11日函頒修正「國家企業環保獎評選要點」,本次修正重點為將評選指標項目共計五大面向明定於本要點中,並配合刪除附件報名表,每年公告報名日期時,將同步公告報名表於本網站,另修正初選審查之評選指標項目符合度比例,增列評選委員性別比例規範。修正後之評選要點、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考本署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。